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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二讀通過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遭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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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訊】

紅十字旗

中華民國立法院於今日院會上,以45票對9票,二讀通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等人提案,廢止民國43年立法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表示,將聲請大法官釋憲,並同時提起行政訴訟,避免任意團體皆可成立紅十字會,違反國際紅十字會一國僅設立一個紅十字會的原則。

本次提案由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提案,經蔡易餘吳琪銘陳亭妃蔡適應黃秀芳高志鵬黃國昌洪慈庸林昶佐徐國勇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王定宇林俊憲吳焜裕林淑芬陳瑩等16人連署。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未獲國際承認、人事長期遭政治介入令人詬病、勸募賑災時捐款執行率受質疑等緣由,由於專法為特殊立法,得以規避《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建議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今日舉行之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0次會議上,以出席54人中贊成45人,反對9人通過上述提案,施行62年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走入歷史。對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發聲明表示,中華民國105年7月12日,是紅十字運動最沈痛的一天。廢除中華民國紅十字專法是台灣的不幸,也是國家的悲哀。紅十字會為人道組織,所有人到工作將持續。同時將邀請支持的立法委員連署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並提出行政訴訟,以尊重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統一」原則,即一國內僅可存在一個紅十字會。同時強調,紅十字會自1904年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成立至今已有112年歷史,是由日內瓦公約衍伸出救援戰場上的傷病兵、保護戰俘及平民而成立的國際性人道救援組織。歷史將會記住,台灣是全世界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一個廢除「紅十字會專法」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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