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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外籍法官施觉民离任 政府刊宪撤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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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8日讯】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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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觉民

今天(18日)香港政府刊宪宣布,特首林郑月娥动用《释义及通则条例》(第一章)第42条所赋予的权力,撤销原任期2022年才届满的终审法院非常任外籍法官施觉民(James Spigelman)的委任。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的消息,施觉民在本月2日向林郑月娥请辞,并没有提供理由,本日获批准。

根据终审法院的介绍,施觉民法官于1946年在波兰出生。他在悉尼大学取得文学士及法学士学位。自1980年起,他以大律师身份执业,并于1986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于1997年署任新南威尔士副检察长。他于1998年获委任为新南威尔士首席法官,并一直担任该职位至2011年。他于2003年以斐济最高法院法官的身份聆讯一宗挑战斐济政府合法地位的宪政案件。施觉民于2000年获颁授澳大利亚同伴勋章(AC)勋衔。

尽管政府指施觉民并没有提供离任理由,但澳大利亚广播公司记者引述施觉民辞任与国安法内容有关。澳大利亚广播公司记者Stephen Dziedzic在Twitter表示,施觉民辞任与北京实施强硬的不人道的港区国安法有关。Stephen Dziedzic进一步回复贴文,指施觉民在林郑月娥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他对香港法律体系中外籍法官的前途感忧虑。而Stephen Dziedzic不确定这些言论是否促使他辞职的原因,他称只与施觉民简单交谈。

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表示,施觉民的判断和发言都受到尊重,过去他对社会公义等问题的看法很明确。郭荣铿表示,这将破坏香港的法治,损害国际社会对香港作为国际法律中心的法治信心。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律师汤家骅表示,尊重施觉民的决定,相信他的辞职与其政治立场有关。他说:“如果我认为在香港通过一项法律会威胁到法治,我就会留在这里维护法治。香港现在的法治状况岌岌可危,不是因为法治脆弱,而是因为国际社会对香港的法治有很多怀疑和疑虑。香港的法治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施觉民自2013年起获任命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去年7月再获延任3年。在施觉民的任命被撤销后,终审法院仍有13名海外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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